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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成立没怎么经营,现在想办理注销手续,要怎样操作??办理公司注销好办吗??需要多长时间呢?----中企智尊有限公司快速办理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非正常注销等各类型公司注销手续。。。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8.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并书面请求不予注销的;
9.三方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未处理完结的;
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需要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到工商,去工商办理之前要登报注销公司公告。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工商注册,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等税务、工商业务,“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大的成果。

企业办理注销(歇业)应到先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期间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申请、税务查帐、清税、缴销等)。税务部门清税后,如果是新成立不久的公司没有经营过注销就会快一点。开公司注销证明要带的证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代码卡,还有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未开完的空白,账本账册,假如公司在海关进出口权等有其他证件则这些证件也需要一并带上到。公司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来 决定是否注销,即可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一切正常(没有债权、债务)可不用登报声明。

在日常税务稽查与征管中,个别企业法定代表人当“老赖”以各种借口拒不纳税的情形时有发生,殊不知一旦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对企业及其个人后果有多严重?那么接下来就让北京中企智尊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杨经理为各位纳税人讲解一下,希望各位诚信纳税,远离税收违法“黑名单”。
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哪些信息需公开?
(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二)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三)主要违法事实;
(四)适用相关法律依据;
(五)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六)实施检查的单位;
(七)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前款项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一并公布,并对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标注。
问题三、联合惩戒的具体对象有哪些?
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
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
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中企智尊全程代理以下公司注销业务:
1、正常注销、吊销转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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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商、国税、地税注销
4、个体注销、小规模注销、一般人注销、分公司注销、代表处注销、外资企业注销
5、各种疑难注销(无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无机构代码、无公章、无账本、地址异常注销、解除法人、股东黑名单)

2019年公司吊销转注销、税务注销又出新规定,新的注销规定有啥变化?新规定办理公司吊销转注销税务注销需要材料有何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此次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较大程度提升了办税效率。”饶立新介绍,《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4、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根据149号文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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