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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2-08-15   浏览数:40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咨询服务
    发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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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机关或者其委托的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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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开工前,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已经有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批准书;
    (二)设计图纸已经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查认可;
    (三)依法应当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的工程进行了招投标并办理了备案手续;
    (四)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已办理委托监理手续;
    (五)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取得了施工许可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办理的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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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机关应刻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章,分别为江西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章、××市、县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建材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章,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六条 从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管理或3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建设工程系列职称5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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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表一)。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应当和签订的合同相一致;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二)。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号,竣工验收日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施工验收原始文件;
    (三)施工许可证;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包括地基基础(含桩基)、主体结构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六)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料;
    (七)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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